各市、縣(區)教育局,平潭綜合實驗區社會事業局,各高校,省屬中等職業學校,廳屬中小學校:
現將《教育部辦公廳關于全面加強教師法制教育工作的通知》(教政法廳﹝2013﹞2號)轉發給你們。請根據通知要求,并結合教育部全國教育普法領導小組辦公室《關于貫徹全國教育系統“六五”普法規劃進一步加強教師普法工作的通知》(教普法辦﹝2012﹞3號)及《福建省教育廳關于對全省教師進行教育普法考試考核的通知》(閩教法﹝2013﹞6號)要求,切實加強對教師法制教育工作重要性和緊迫性的認識,認真組織,做好教師法制教育工作的學習、培訓,考試考核工作。
請各地各校及時將教師法制教育工作的先進做法和典型經驗報送省教育廳政策法規處,我廳將對成熟、有效的工作經驗和成果在全省進行宣傳推廣并上報教育部。
福建省教育廳辦公室
2013年10月22日


